陈云生平大事简表
1905年 6月13日,诞生于江苏青浦(今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
1925年 参加领导上海商务印书馆工人罢工斗争。加入中国共产党。
1927年 11月,任中共青浦县委书记。次年领导青浦县小蒸等地区农民武装暴动。
1928年 9月,任中共淞浦特委组织部部长。
1929年 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农委书记。
1930年 9月,在党的六届三中全会上补选为中央候补委员。次年,在六届四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
委员、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
1932年 任中共临时中央常委、全国总工会党团书记。
1933年 进入江西中央苏区。
1934年 1月,在党的六届五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常委兼白区工作部部长。10月,任
红五军团中央代表,参加长征。不久,任中央军委纵队政委。
1935年 1月,出席遵义会议。9月,赴莫斯科,向共产国际报告遵义会议等情况。
1936年 发表《随军西行见闻录》,首次向世界宣传中国工农红军长征。
1937年 4月,出任中共中央驻新疆代表。5月,援接西路军余部进入迪化(今乌鲁木齐)。11月赴
延安后,被增补为中央书记处书记,并任中央组织部部长。
1938年 任中共中央青年工作委员会书记。
1942年 参与领导整风运动。
1944年 任中共中央西北局委员、西北财经办事处副主任兼政治部主任。
1945年 在党的七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委员。8月,增选为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9月,
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委员。11月,任中共中央北满分局书记兼北满军区政委。
1946年 6月,任中共中央东北局副书记兼东北民主联军副政委。10月,任中共中央南满分局书记
兼南满军区政委,与萧劲光共同指挥四保临江战役。
1948年 7月,任东北财经委员会主任。10月,任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11月,任沈阳特别市军事
管制委员会主任。
1949年 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被任命为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1950年 2月,主持全国财政会议,决定实行财经统一管理。10月,任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
1953年 10月,在全国粮食会议上作关于统购统销的报告。
1954年 4月,任中共中央编制第一个五年计划纲要草案工作小组组长。9月,任国务院副总理。
1955年 在中央召开的关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问题会议上作《资本主义工商业改造的新
形势和新任务》的报告。
1956年 9月,在党的八大 上作《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的新问题》的发言。在八届一中全会
上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
1957年 任中共中央经济工作五人小组组长,提出:“建设规模要和国力相适应”的思想。
1959年 受毛泽东委托研究和调整当时关系国民经济全局过高的钢铁生产指标。
1962年 2月,在国务院各部委党组成员会议上作《目前财政经济的情况和克服困难的若干办法》
的报告。
1966年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受到错误的批判,在党内保留了中央委员的名义。
1969年 被下放到南昌江西化工石油机械厂“蹲点”。
1973年 受周恩来委托,研究国际经济形势和对外贸易问题。
1975年 任第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
1976年 积极支持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斗争。
1977年 在中央工作会议上建议邓小平重新参加党中央的领导工作。
1978年 11月,在中央工作会议东北组发言,率先提出平反冤假错案。12月,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
会上,重新当选为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委员会副主席,并被选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
一书记。
1979年 任国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
1980年 11月,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
1981年 3月,参与指导起草《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提出提拔培养中青年干部
是当务之急。
1982年 在党的十二大上指出要解决好干部队伍交接班的问题;在十二届一中全会上,当选为中央
政治局常委;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上,当选为第一书记。
1985年 6月,在全国端正党风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指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必须一起抓。
1987年 党的十三大后,任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
1989年 支持党和政府平息春夏之交发生的政治风波。
1992年 党的十四大后,过着离休生活。
1995年 4月10日,在北京病逝。6月,经修补增补的《陈云文选》一至三卷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