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纪念馆主馆南广场广告喷绘印刷项目招标需求书一、项目名称 陈云纪念馆主馆南广场广告喷绘印刷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达到开放运行环境美化和对外宣传目的,在陈云纪念馆部分场馆施工期间,需在纪念馆南广场制作并安装广告牌。 三、项目要求 1.采用广告喷绘(展开尺寸为30500*5500),广告牌主体采用钢支撑体系,正立面封1.5mm镀锌钢板,表面绷刀刮布喷绘。(如下图所示)。 2.按图施工:依照甲方提供的效果图和技术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及上海市的相关规范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3.安全和质量要求: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规范进行作业,项目要求安全零事故。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 四、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 五、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企业法人单位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与项目有关规范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投标材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报价单原件; 3、项目方案(如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逐项加盖公章,统一密封后提交。 七、招标价格、方式及时间 1、招标限制价:人民币99800元。本项目最终价格以审价结果为准。 2、招标方式:纪念馆自行组织公开比选。 3、投标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发布当日)。 八、投标地址及收件人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朱枫公路3516号后勤保障部,邮政编码:201715; 收件人:庞老师,电话021-59257125 九、项目咨询 联系人:庞老师,电话021-59257125; 十、监督方式 对于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投诉和质疑,由陈云纪念馆党政办公室受理。 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21-59257105。
陈云纪念馆 2024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