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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云纪念馆主馆南广场广告喷绘印刷项目招标需求书


一、项目名称

陈云纪念馆主馆南广场广告喷绘印刷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为达到开放运行环境美化和对外宣传目的,在陈云纪念馆部分场馆施工期间,需在纪念馆南广场制作并安装广告牌。

三、项目要求

1.采用广告喷绘(展开尺寸为30500*5500),广告牌主体采用钢支撑体系,正立面封1.5mm镀锌钢板,表面绷刀刮布喷绘。(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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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按图施工:依照甲方提供的效果图和技术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严格按照现行国家及上海市的相关规范施工,一次性验收合格。

3.安全和质量要求:中标单位需严格按照相关行业规范进行作业,项目要求安全零事故。项目质保期不少于1年。

四、项目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10天内。

五、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单位必须是企业法人单位且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与项目有关规范要求;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六、投标材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项目报价单原件;

3、项目方案(如有);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一式三份,逐项加盖公章,统一密封后提交。

七、招标价格、方式及时间

1、招标限制价:人民币99800元。本项目最终价格以审价结果为准。

2、招标方式:纪念馆自行组织公开比选。

3、投标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不含发布当日)。

八、投标地址及收件人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朱枫公路3516号后勤保障部,邮政编码:201715;

收件人:庞老师,电话021-59257125

九、项目咨询

联系人:庞老师,电话021-59257125;

十、监督方式

对于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投诉和质疑,由陈云纪念馆党政办公室受理。

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21-59257105。

陈云纪念馆       

202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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