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纪念馆部分室内家具采购招标需求书一、项目名称 陈云纪念馆部分室内家具采购项目 二、项目概况 根据陈云纪念馆空间利用和功能规划,为满足陈云纪念馆新设立观众服务区域“方厅”功能需要,计划采购部分室内家具。相关家具应符合牢固、实用要求,同时设计、做工应契合场馆所在江南古镇文化特色,与周边环境氛围协调适配,以满足观众休息、交流、文化体验等多样性需求。 三、采购明细 说明: 1.根据实际空间情况,要求家具按需求尺寸设计制作。 2.根据需求,可选用更优材质,但应在投标材料中明确写出所用木材的标准名称。 四、家具制作要求 1.材料甄选:必须细心挑选色泽均匀、含水率适宜、无缺陷的高品质木材,严格禁止使用存在腐朽、裂纹、虫蛀等瑕疵的木材。对于存在轻微缺陷的木材,应进行适当修补,修补后应确保痕迹不显眼。 2.成品家具在出厂之前,必须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质量检验流程,以确保每一件产品都能够达到既定的制作要求与标准。这些检验内容广泛地涵盖了家具的外观、尺寸、结构以及性能等多个关键方面。 3.环保要求:必须采用环保型胶粘剂,以确保在生产过程中不会产生任何有害气体及粉尘排放。此外,成品家具的甲醛释放量需满足国家相关标准。 4.交货期限:2025年5月25日前交付。 五、服务要求 1.中标方负责家具的制作、运输、安装、售后。 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验收合格结束。 3.质保期限:2年。 六、招标价格、方式及时间 1.招标限制价:人民币15万元(含税)。 2.招标方式:纪念馆自行比选。 3.投标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不含信息发布当日)。 七、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 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执照中必须具有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并且具备行业相关资质,有固定的营业地点; 3.投标单位应充分了解与项目有关规范要求,具有类似项目经验;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违规记录,并且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重大质量问题。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材料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2.单位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 3.竞标代表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 4.方案及报价; 5.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材料均需一式三份,逐份加盖公章,统一密封后提交。 九、投标地址及收件人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练塘镇朱枫公路3516号综合保障部,邮政编码:201715; 收件人:庞老师,电话021-59257148。 十、项目咨询 联系人:庞老师:电话021-59257148。 十一、监督方式 对于招标过程中产生的投诉、质疑,由陈云纪念馆党政办公室受理。联系人:金老师,电话021-59257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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